为治理“天价救援费”,国家有关部门想了很多办法。譬如,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曾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:
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;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规范收费项目,合理制定收费标准。
人们曾把治理“天价救援费”的希望寄托在规范收费上,只要收费标准合理,就不会出现“天价救援费”;也曾把希望寄托在市场竞争上,只要不指定救援机构,只要司机有机会“价比三家”自由选择,“天价救援费”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。
怎么办?免费救援也许才是最有效的办法,也是终极举措。彻底堵住收费的口子,便再也没有空子可钻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,只须接受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免费救援即可。
免费救援的意义在于:高速公路救援由收费变成免费,从市场化服务变成一项公共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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