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飞索赔9.9万元双倍工资案新消息 (附:电驹给朝阳劳动仲裁委的公开信)

电驹
08-25


自从电驹前视频编辑向电驹索赔9.9万元双倍工资以来,很多朋友表示关心和鼓励,并关注此案的进展,令电驹哥深受感动和鼓舞。今天,电驹哥就把进程介绍一下:


2019年7月30日,北京朝阳劳动局开庭审理此案,电驹哥和律师,对方宋飞均到庭,仲裁员收取了双方证据,简单询问双方意见,按程序处理后,双方离场。接下来就等劳动局判决了。


令电驹哥惊讶的是,宋飞在庭上答辩时理直气壮的神态。没错,是理直气壮。


宋飞向劳动局递交的索赔双倍工资的申请材料。


还记得2019年4月16日,宋飞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到劳动局提出申请,向电驹公司索赔9.9万元双倍工资。此事一出,在汽车媒体圈及创业圈引起轩然大波。很多朋友对电驹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愤慨


也有一些创业朋友碰上了类似员工碰瓷式索赔,来向电驹哥咨询求助。7月份,上海一位创业媒体朋友竟然被员工索赔40万元。据电驹哥统计,最近三个月以来,已经有9位创业朋友遇到了类似索赔案例,来向电驹哥咨询。并且,进行索赔的员工有一个共同点:工作能力一般,索赔能力很强。


电驹哥早就说过,对于宋飞索赔案,电驹哥会坚持到底,把仲裁、一审、二审、终审全部走完,进行体验式学习。也会把经验分享给各位小微创业者,共同抵制这种索赔。电驹哥的梦想是实现三步小目标:


1.驳回宋飞索赔,维护电驹公司和员工的利益。


2.分享经验,打造一个成功的案例,给其他遭遇碰瓷式索赔的小微创业者提供经验,树立标杆,鼓舞信心。


3.推动相关部门重新审视《劳动法》,完善《劳动法》相关条款,打击钻《劳动法》空子进行碰瓷式索赔的行为,净化创业环境。为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保驾护航。


目前,仲裁结果还未出来,出来后,电驹哥会第一时间与各位朋友分享。创业路上,大家一起加油。我们从不侵害员工权益,但也坚决回击碰瓷式索赔。


此外,电驹写了一封公开信,致朝阳区劳动仲裁委。即是为自己呐喊,也是为深受碰瓷式索赔之苦的小微创业者鼓一呼。


致朝阳区劳动局的公开信


尊敬的北京朝阳区劳动局仲裁委:


您好。我是北京电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马连华。


关于电驹前视频编辑宋飞向电驹公司索赔9.9万元双倍工资一案的前因后果,这里有一些更全面的资料,供您参考。谢谢。


一、电驹公司的基本情况


电驹是一家专注电动汽车的创业自媒体。


我本人自2007年起在中国青年报担任汽车记者。2012年,国家提出,“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汽车产业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”。2015年,响应国家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号召,我辞职创业,创办了电驹网。


成立四年来,电驹在全国汽车媒体圈、新能源汽车产业圈都有较高的名望。“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”,新浪网、一点资讯等权威媒体都曾给电驹颁发过感谢信、奖杯或证书。


电驹收获的各种奖杯、奖牌和锦旗,以及捐赠证明


同时,电驹公司积极纳税,为北京解决劳动就业。公司人数最多时,达到15人。我本人曾是一名北漂,住过地下室,吃过苦,深知北漂的艰难。因此,自创业至宋飞索赔案发生,从没有拖欠过员工工资,从来没有发生过劳资纠纷。


电驹公司也曾多次参与公益事业,我本人在报社时,就是儿童保护志愿者。创立电驹后,也曾多次以电驹公司名义向儿童保护机构捐款。


因为创业时间短、竞争激烈、车市下滑、办公室搬家、人员流动等原因,电驹公司在规章制度等细节方面,确实有待完善,导致跟宋飞没有劳动合同。但是,在员工待遇上,电驹公司一直实实在在为员工谋福利。电驹公司是一家诚实劳动、合法经营的新媒体创业公司。


二、电驹公司给宋飞的待遇


宋飞自2018年4月11日入职。双方约好试用期3个月,每个月税前工资8000元,试用期发放工资80%。因为他是电驹第一个视频编辑,我希望他把视频内容做好,所以,在很多方面都给了他宽松和鼓励。包括以下方面:



1.试用期原先约定三个月。但一个月后,就给他转正。

2.虽然约定底薪8000元,但经常以补贴、报销、奖励等方式,增加他的收入。宋飞在职11个月零20天,电驹为他支付了12.7867万元的总成本(包括工资、社保等)。如果加上饭补和交通补贴,这个数字会更多。

3.他刚入职的前三个月,特允许他不坐班。

4.实行坐班后,午饭给他饭补。

5.他建议公司配咖啡机,公司就配了咖啡机。

6.他经常怠工,和同事吵架,我总是居中调停。

7.他在职11个月,社保、工资从没拖欠,而且月月给奖励。以至于,他认为自己的工资不是8000元,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才是他的工资。

8.虽然他2019年3月底辞职,4月就不来上班,但公司也没有难为他。作为初创公司,我们也不懂离职证明的重要性。他把摄像器材交回公司后,公司行政人员爽快地给他了离职证明。

三、宋飞在公司的工作表现


1.视频作品质量平平,这是业内人士的判断。我做的统计显示,他在职期间11个月零20天,共做了62个视频,总时长395分钟,平均一个视频成本2062元,平均一分钟323元。至于他做的视频质量,我请教了视频专业人士。他们的评价是,“资料单一,剪辑步骤简单,缺少过渡和剪辑节奏,没有特效,没有技术含量”。

2.公司规定摄像器材不用时就放到办公室,但他一直放自己家里,入职时领走,辞职时才交还,长达近一年。

3.2018年下半年公司买了打卡机,规定坐班后,他依然不来坐班。打卡机记录就是证明。

4.2018年十月一假期,他提前放假,私自带着公司的无人机回山东老家。

5.2019年春节,他私自提前放假,腊月十八就回老家过年去了。

6.他屡次跟出镜编辑吵架,影响工作进展。

7.他2019年3月28日辞职。我让他4月份拍完上海车展的视频,他不答应,导致后续合同无法执行,带来巨大损失。

8.工作期间,他开着公司的车出去做工作之外的事。

9.参加新闻发布会后,有的视频还没做完,交接未完成。

2019年春节,宋飞1月23日就私自买票回家过年了


以上事实,都有证据。


很多人问我,他这么懒散,你为何不早辞他。


原因就在于,我是文字记者,对视频领域并不熟悉,总想着培养一个编辑不容易,希望时间长了会有改观。根本原因就是创业时间短,不会识人。


四、宋飞索赔有碰瓷嫌疑


宋飞辞职时,并没有提前30天给我书面申请,3月28日辞职,4月份就拒绝上班,已经违反了《劳动法》规定。在汽车行业,4月份会举行上海车展或北京车展,是工作最忙的时候,他拒绝上班,导致后续视频无法拍摄,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。


此外,他把摄像器材长期放家里,经常不来上班,有兼职嫌疑。综合以上原因,电驹公司扣除了3月份1000元绩效。当月工资只按他最初入职时的8000元工资标准,予以发放。


宋飞在开庭时一直强调,他的工资后来涨到9000元。但实际上,多出来的钱是绩效。做媒体的人都知道,月工资都是基本工资+绩效(稿费/拍摄费)。8000元工资是基数,稿子或视频作品写得好,增加绩效,工资数自然会高于8000元。


电驹公司给宋飞发的税前工资,最高时一个月达到10500元,难道他能以这个月的工资额作为索赔基数和工资标准吗?


更悲催的是,电驹公司给他上的社保和给他加的工资奖励,都成了他告公司的有利证据,导致电驹公司的赔偿基数更高。


总之,电驹公司一点不都欠他的,他为何还将电驹公司诉到劳动仲裁委,甚至索赔11个月双倍工资呢?经过咨询律师、查阅劳动法。我们认为,宋飞的索赔有碰瓷嫌疑:有以下两个证据:


证据一:12个月的坚持


宋飞提出辞职的缘由,是觉得在公司没前途。实际上是他与出镜编辑有矛盾,从2018年8、9月起,宋飞就被出镜编辑投诉怠工,两个人矛盾时常爆发。期间,我多次居中调停,让他们做自我批评,不要搞内部矛盾。我还带他们一起吃饭,一起碰杯喝酒,希望大家团结干好工作。每一次,宋飞都表现得很积极,总说没有矛盾。


但2019年3月底,他们又吵架了。这个月,宋飞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,干活时经常找不到他。并且,这一次吵架比以往更激烈。然后宋飞突然提出辞职,并且4月份就不来上班。

2019年1月宋飞的打卡记录

2019年3月宋飞的打卡记录


《劳动法》规定,公司和员工不签劳动合同,员工可索赔第一年工作期间、从第2个月起的11个月的工资。也就是说,宋飞在这里熬满了整一年才辞职,可以获得赔偿工资的最大额:11个月工资。他早辞职,就拿不到11个月赔偿;晚辞职,也只能拿11个月赔偿。所以,他辞职不早不晚,就在3月底。


证据二:诡异的离职证明


宋飞辞职后,迅速找公司开了一个离职证明,证明其在公司没有不良行为,遵从择业自由。我们不了解离职证明的重要性,也第一次遇到离职员工要离职证明。在他把摄像器材都上交后,检查无损,公司行政人员就给他的离职证明盖了章。


后来得知,《劳动法》规定了企业的竞业禁止条例。劳动者一年内不能去竞争对手企业入职,否则就会遭到原单位索赔。


由此推理:宋飞担心自己向电驹索赔后,电驹会拿出这一条例来反制他。于是,他提前打埋伏,先让电驹公司给他开了一个离职证明,确保他可以自由寻找下一个工作。把这两步棋都设好后,宋飞于2019年4月16日向朝阳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,要求电驹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。


由此推理,宋飞的索赔有碰瓷嫌疑。


五、“宋飞式索赔”不符合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宗旨


尊敬的仲裁委,创过业的人都清楚,创业者表面风光,其实就是创业狗。整天累死累活,累得心脏疼,给大家找钱发工资。最后,你把他当兄弟的员工,却抓住管理漏洞索要巨额赔偿,心中的愤怒和失望可想而知。


跟一些律师聊后才知道,类似“宋飞式索赔”的案例不胜枚举,很多公司深受其害,却又无可奈何。有的员工甚至专门找人代笔签劳动合同,然后以不是自己签的劳动合同为由,向公司索赔双倍工资,公司也只能认栽。


在宋飞找我索赔后,我特意咨询了周围创业的朋友,惊讶发现,类似案例太多。我做了一个统计,仅我身边认识的创业自媒体,就有9家遭遇过类似员工索赔。统计结果有一个惊人的一致点:索赔的员工都是工作能力一般、懒散怠工、善于钻营的。


由此来看,“宋飞式索赔“俨然成了某些人的赚钱法宝,成了一个产业。


我们认为:这不符合《劳动法》的初衷。


《劳动法》的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其实施日期是2008年,其制定的背景已经今非昔比。现在劳动者不全是弱者了,有的劳动者已经比小微创业者还聪明、还强大。很多小微创业者才是弱者。小微创业者披星戴月,给国家交税,给社会解决就业,给员工发工资上社保,容易吗?到最后遇到“宋飞式索赔”,《劳动法》还保护这种索赔。让创业者干吃哑巴亏,忍气吞声,何其愤懑!


创业路上坑太多。虽然国家鼓励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,但经历者都明白,小微创业有多难。哪个创始人能在精通各种法律后才去创业?哪个小微创始人不是一把辛酸泪?万一遭遇”宋飞式索赔“,赔钱受气还没处喊冤,真是哑巴亏呀。


这符合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宗旨吗?
小微创业者不是劳动者吗?谁来保护小微创业者的合法权益?
一个创业者看到我的故事后说,“老板的心胸都是被委屈撑大的”。诚哉斯言。


我们认为,“宋飞式索赔“不仅仅伤害了企业,也伤害了创业环境,打击了创业者的积极性。与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宗旨背道而驰。


如果电驹这个案例,能引起劳动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,重新审视《劳动法》仲裁,对于“宋飞式索赔”有一些制约,不再一味偏向类似“宋飞式索赔”的碰瓷劳动者,甚至完善《劳动法》相关条款。那么,电驹这个案例就有了更积极的意义。


也希望这个案例以及今后跟这个案例相关的所有判决,能给小微创业者提供借鉴或警示,提防某些别有用心、精通法律的员工钻法律空子,对创业企业进行索赔。


六、电驹公司的请求


以上就是宋飞索赔案例的一些事实,以及我的感想,以上所述都有证据,随时恭候查验。


和宋飞没有劳动合同,确实是电驹公司的硬伤,这一点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,也已经引以为鉴。


我们从不拖欠工资,不损害员工合法权益,也支持劳动局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
但是,也希望劳动局仲裁委重新审视这个案子的全部事实和前因后果,不给碰瓷者机会,刹一刹碰瓷式索赔的歪风,净化劳动环境,给诚实劳动的创业者信心。


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