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得在交规考试里有这么一道考题:在高速公路行驶中,发现前方有人或动物突然横穿时,应___。
A、 迅速采取紧急制动;
B、 迅速向右转向避让;
C、 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;
D、 迅速向左转向避让。
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C。看上次模棱两可,但实际上是在暗示:迅速向左转向、向右转向、紧急刹车都是错的,那还能怎么办呢?只能是撞过去了。
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,紧急刹车、迅速打方向盘都是致命的行为,前者很容易导致被后车追尾(甚至多车连环追尾,万一后面有大货车会更惨)、后者容易导致翻车,危及自己和其它车道安全。不管ESP(车身稳定系统)、ABS(刹车防抱死系统)多先进,都无法保证在100公里/小时的时速下猛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而安然无恙。
可能也有人会说,只要后面没车或是后车距离足够远,紧急刹车还是可以的。然而现实是,国内太多司机不注意保持安全车距了,不然也不会经常出现“高速路几十辆车连环追尾”的事故出现在新闻报道中。
普通司机在高速路行车时速都不低于80公里,这时候遇见突然出现的动物,即便你的车配备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,也不应该急打方向,要先点刹,等速度降到70公里/小时以内,才能闪避。当时速达到70公里以上时,如果此时突然小动物突然蹿出,这时已经很难刹住了。驾驶员一定要把稳方向,在车速较高又不能在一瞬之间确定周围路况是否安全的前提下,也许撞上去是司机无奈的也是最好的应对方式。而大多司机都会下意识猛打方向盘,来避开这些异物,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能急踩刹车、猛打方向,否则容易造成车子失控而造成大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