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今天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称,央视“国家品牌”作为广告用语违法!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约谈中央广电总台,并责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。
有点突然,却又在意料之中。
根据2015年修订的《广告法》,其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语。市场监管总局以此对央视进行调查,也是有理有据,无可厚非。只是耐人寻味的是,为何在央视推广多年之后总局才出手?在被调查后,那些入选央视“国家品牌计划”的品牌将如何自处?
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学习者的汽车编辑,汽车有文化就只有一个观点:任何媒体的平台品牌计划都比不上品牌自身的自我强大。
国家品牌计划是不是广告?
在法学理论中,滞后性是法律的显著特征,所有的法律都是在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出现之后,才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禁止。但在此基础上,法律又有即时性特征,特别强调的是一旦法律生效,执法机关就必须以国家强制力对违法行为进行介入,甚至处罚。这也是突出法律威严的重要特征。
在此次总局对央视的调查中,看上去有央视的责任,也有总局的责任,那究竟引起争论的焦点在哪里?
汽车有文化认为,就在于大家对“广告”的认知不同。
一般来说,广告大致分为两种,一个是公益广告,一个是商务广告,其中的差别也很明显,是否以盈利为目标。很多人认为,央视推出的国家品牌计划是公益广告,是为了配合振兴中国品牌的国家战略而出,所以市场监管总局不应对此进行处罚。
但事实上,国家品牌计划是央视对广告招标模式进行的颠覆性创新。2016年,央视的广告招标由以往简单的买卖关系的“签约认购”转变为创新性地提出了“品牌服务”的概念,央视以“国家品牌计划”为源点,彻底抛弃旧有模式,摒弃传统的经营思路、人员结构,产品定价方式、销售方式等,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新“蓝海”,不再是以谁钱多就给谁做广告为衡量标准。
换句话说,企业若想入选“国家品牌计划”,绝不仅仅只是有钱就行,至少需要满足四个条件:
1、企业所属行业是国家支柱性或民生广泛需要的行业;
2、企业及其产品具有高尚品质,能够支撑起国家品牌形象,居于行业领先地位;
3、企业有打造顶级品牌的梦想和胸怀,能够在市场营销方面投入足够的努力和资源;
4、企业需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,并有获得中国消费者最广泛认同的品牌诉求。
这很有迷惑性,央视作为中国公认的三大权威官方媒体平台,能够入选国家品牌计划,无论从哪个方面都是极具影响力的事情,各品牌不可能不重视,而央视也不可能不赚钱。这也就说明,国家品牌计划有公益广告的形式,却有商务广告的内容,受到调查也是必然。
至于市场监管总局为何在央视推出国家品牌计划两年后突然发难,其中的原因或许有很多,毕竟作为执法部门,尤其是涉及与其平级的媒体平台,不得不谨慎。如果非要给一个解释,那就用法律的滞后性吧。
入选的汽车品牌如何自处?
以央视平台的影响力,国家品牌计划是所有品牌趋之若鹜的推出渠道,而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,本就撑起了振兴民族品牌的重任,这也是许多汽车品牌入选的重要原因。不可否认,能够获得国家级平台的认可,对内是一张受人尊敬的企业名片,对外是一张国家名片,强大的号召力和认可度是一般品牌企业难以企及的。
但是,在总局对此广告明文禁止后,这些汽车品牌再也不能以此为宣传爆点,那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?
在汽车有文化看来,汽车品牌要讲好中国品牌故事,根本还是要靠品牌企业自己的真本领。
目前,中国汽车自主品牌已经慢慢的觉醒,并且凭借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东风,以及互联网所带来的这些方面,真正的以技术创新,还有优质服务作为依托,并且以品牌带动的升级方面的发展,真正的让整个的产品走出了国门,走向了世界。
对于所有的汽车品牌来说,只要能够把这些方面的事情都做得更好,那么对于未来的民族品牌,真正的走出国门,走向世界,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,所以在面对当下市场的过程中,一定要学会正确的一些方法,并且真正的去找到自己的话语体系。
“加强品牌建设是延续并发展‘中国制造’的重要途径,核心在于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核,其中包括品牌的定位,品牌的传播、维护等。”
这句话在任何时候都适用。总之就一句话,媒体总归是媒体,品牌的推广基础还在于品牌自身建设。